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我有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去年出租给张某,租期订了三年,当时因不了解行情,这个有法律依据么?

我有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去年出租给张某,租期订了三年,当时因不了解行情,房租订得偏低,今年我想涨房租对方不同意,我就以我在租赁期违约,付违约金给他,让他搬走,他先同意现在又不愿意了。我们合同上注明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违约方付不违约方一个月房租。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对方说搬家可以,让我帮他找人搬大件东西,这个有法律依据么?
ask7708617306|2017-10-09 11:2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832714002

协商处理,对方完全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017-10-09 11:4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