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名下的房子,现在我爷爷奶奶都不在了,他妈们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我爷爷名下的房子,现在我爷爷奶奶都不在了,他妈们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现在女们也想要老人的财产,然后儿子们不同意,到现在房子都没有分开,还是在我爷爷的名下。然后儿子们就说等他们和爷爷的三个女儿们百年归寿后分房子,说女儿们的孩子就没有继承权了,那些房子全是儿子们的孩子了,请问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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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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