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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生前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做了公证,第二份没有做公证,但在遗嘱里面注明了以此次为正式遗嘱请问法律上认可哪份遗嘱呢?

爸爸生前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做了公证,第二份没有做公证,但在遗嘱里面注明了以此次为正式遗嘱,其他遗嘱作废,按了手印,签了名字日期,有不动产复印件,请问法律上认可哪份遗嘱呢?第二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应吗
ask7007952775|2017-10-01 16: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476810105

第一份有效,如果要撤销第一份的,只能通过公证撤销,不能自己约定。
2017-10-01 17:24
来自北京市

ask2853201734

你好,一般以公证的为准的。
2017-10-01 17:45
来自北京市

ask6118664075

一般是以公证遗嘱为准。要撤销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正撤销。
2017-10-01 17:39
来自北京市

ask7710167413

按公证遗嘱执行。
2017-10-01 17:20
来自北京市

ask1620518181

第一份公证的有效
2017-10-01 17: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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