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村两委将一块村内空闲地作价一千元确定给我作宅基地,我盖四间房
1992年村两委将一块村内空闲地作价一千元确定给我作宅基地,我盖四间房后因年久失修需翻建,2003年镇建设办同意翻建并出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因经济能力限制未施工。2016年施工时遭邻居阻挠,半年内四次施工均遭阻挠而且我都报警,公安说找村和镇处理,至今一年中向村镇反映几十次,几乎每周都找,镇长和拆迁办主任也作了现场拍照、向村... 展开
其他答案
宅基地是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村委给你的肯定是无效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是有效的,建议你先确认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
2017-09-26 16: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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