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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村委,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纠纷一案不服市中级法院判决,向省高院提出再审

我与村委,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纠纷一案不服市中级法院判决,向省高院提出再审,再审请求为公示批地机关,规划文阅,用地单位,确定我家耕地位置,事实是村委少批多占倒卖土地超占了我家的耕,而我的土地承包合同为2.7亩现在县市省判决裁定为2.4亩,向这样我能不能到最高法院申请审呢,谢谢,
ask1997081455|2017-09-24 10: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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