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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办理出让,出让金额过大

我单位于1999年在拉萨某地修建了职工经济适用房,土地面积为一万平民,该土地形式为划拨,现由于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要求将房屋性质更改为出让,但根据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800多元,超出了我单位干部职工的支付能力,我单位又无多余的资金解决此出让金,希望各位律师能够想办法解决,必有重谢。
陈经文|2017-09-06 16: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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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05064350

土地变性的费用自行处理
2017-09-06 16: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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