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5月初以内部认购方式购买了南宁某开发商一商品房,当时置业顾问答应我说五月中旬就开盘了,买完回到家上网查询到这个楼盘原来很多问题,跟银行有纠纷,土地还被查封了,原来售楼部从14年就开放了,一直未取得预售证,未开盘,15被银行告上法庭,16年土地被法院查封到现在还没有解封,不知道为什么17年4月又开放售楼部接着又... 展开
本人于2017年5月初以内部认购方式购买了南宁某开发商一商品房,当时置业顾问答应我说五月中旬就开盘了,买完回到家上网查询到这个楼盘原来很多问题,跟银行有纠纷,土地还被查封了,原来售楼部从14年就开放了,一直未取得预售证,未开盘,15被银行告上法庭,16年土地被法院查封到现在还没有解封,不知道为什么17年4月又开放售楼部接着又是无证卖房,我5月份买的,中招了,查询到楼盘不好立马去申请退款,可是现在九月份了,开发商都还未取得预售证,也不肯退款,都是口头答应退款,不肯写任何退款协议,五月申请的退款,开发商这样一直拖着不退款给我,沒有预售证卖给我的房子,属于违法操作,签定的内部认购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我可否去法院起诉他?,要求开发商退回我所交的购房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