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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的,现在三年已经到期,还超过了三个月,我要求结清工资离职走人我该怎样维权?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的,现在三年已经到期,还超过了三个月,我要求结清工资离职走人,但老板以公司交到交到劳动局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由,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说公司给我个人交的保险要等公司到社保局把手续办完后才能给我结算工资,这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权?
ask4339604268|2017-09-03 16: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025339813

公司的说话合情合理合法,所以你应当按照正常离职程序办理手续。
2017-09-03 16: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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