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大概如下:几年前,我爸从129团一个妇女那边买了一套房子金额15万,因为129团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当时只是签了协议,按了手印,当时就把钱打到了这个妇女的账户里。事后,这个妇女的丈夫的家里人来我家里闹,我们才知道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好像已离婚,这个妇女的丈夫在监狱坐牢,我爸觉得这个不靠谱,觉得被骗了,就找那个... 展开
案子大概如下:几年前,我爸从129团一个妇女那边买了一套房子金额15万,因为129团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当时只是签了协议,按了手印,当时就把钱打到了这个妇女的账户里。事后,这个妇女的丈夫的家里人来我家里闹,我们才知道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好像已离婚,这个妇女的丈夫在监狱坐牢,我爸觉得这个不靠谱,觉得被骗了,就找那个女的说不想买了,结果那个女人,不愿意还钱,从此便开始漫长的打官司之路。第一次,123团法院判决我们胜诉,拍卖那个妇女在奎屯的房子,拍卖过程中,这个女人起诉了我们,但是法院维持了原判。但是后来这个女人请了律师又起诉了,昨天收到法院判决,说把房子判给我们,但是之前的拍卖的费用律师费用,都不赔偿。父母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一是这个房子如果判给了我们,没有房产证,我们是没办法买卖的。其次,之前所有的花销,在判决书里面也没有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