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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廉租房由于申请人死亡,其一起居住的儿子有没有继续居住廉租房的权利,(以前老人都是儿子抚养)如

ask9486636313|2017-08-06 16: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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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我心7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廉租住房也是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以户主为申请人,申请人去世,其他人仍有权按照廉租房租赁合同继 展开
2017-08-06 16:57
来自北京市

ask98966028

LZ问的是政府的直管公房?如果是直管公房的话,按规定,承租人去世之后,原则上子女是要搬出来的,但是操作上一般很少直接赶人。至于近才刚刚建造的廉租房,目前好像没有明确的条文出台。
2017-08-06 17:09
来自北京市

ask714989157

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022-10-22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7242134016

需要看当地的政策,可以来电详谈
2022-10-17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6904155926

可以继续居住,但是不可以。
2022-10-12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4406128465

你好,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
2022-10-07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6933807156

如果是老人,则可以继续居住
2022-10-02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6140755140

可以继续居住,但是没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2022-09-27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8041874134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了解政策。
2022-09-22 10:00
来自北京市

ask2572808285

可以申请继续居住。
2022-09-17 10:00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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