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8月买了一套农垦的房子,时至今日未办理产权证
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8月买了一套农垦的房子,时至今日未办理产权证,1.我是否可以起诉维权。(合同上签的是农垦仲裁委员会);2.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金额是多少;3农垦的产权证和市政颁发的产权证有什么不同,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办理市政的产权证.
其他答案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 展开
2017-08-05 15:2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