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房产合同咨询

本人于去年于去年14年12月于房地产开放商签字购房合同,并使用公积金贷款,当月办理完贷款手续并已经交清首付款,但贷款因公积金中心资金紧缩,一直迟迟未能批下来,这算不算不可抗力,因非本人原因贷款未批下来,是政府部门无资金。原定开放商15年6月30日交付,工期未完工,验收不过关没有按期交付,本人贷款已经于15年7月31日批下来了... 展开
ask5580716174|2017-08-03 15: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899938306

合同备注未结清房款可延期交房,不属于违约。这句话说的很清楚。贷款是你向开发商履行合同的一种方式,贷款过程中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延期,最后都是你要承担起责任来。所以在你没有结清房款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不交房,不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个人意见,供参考。
2017-08-03 16:1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