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咨询
本人于去年于去年14年12月于房地产开放商签字购房合同,并使用公积金贷款,当月办理完贷款手续并已经交清首付款,但贷款因公积金中心资金紧缩,一直迟迟未能批下来,这算不算不可抗力,因非本人原因贷款未批下来,是政府部门无资金。原定开放商15年6月30日交付,工期未完工,验收不过关没有按期交付,本人贷款已经于15年7月31日批下来了...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备注未结清房款可延期交房,不属于违约。这句话说的很清楚。贷款是你向开发商履行合同的一种方式,贷款过程中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延期,最后都是你要承担起责任来。所以在你没有结清房款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不交房,不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个人意见,供参考。
2017-08-03 16: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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