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你所担心的问题是“回迁后能否办理私产权证书”,我明确告知,你如果将拆迁人约 展开
2010-12-30 02: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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