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今年春节2月6日,在老家市区看重一商品房,想购买,一次性付款20万,可手头资金不够,售楼小姐告诉我,可以按揭付款,签订了合同,交纳总房款的40%,8万多,交房期限是10月31日前。我在外地工作,每隔一两月,就打电话过去,问问什么时候交房,我的按揭早办理好了,什么提交上去?因为工作较忙,我好早做准备,抽出时间来,... 展开
情况是这样的,今年春节2月6日,在老家市区看重一商品房,想购买,一次性付款20万,可手头资金不够,售楼小姐告诉我,可以按揭付款,签订了合同,交纳总房款的40%,8万多,交房期限是10月31日前。我在外地工作,每隔一两月,就打电话过去,问问什么时候交房,我的按揭早办理好了,什么提交上去?因为工作较忙,我好早做准备,抽出时间来,售楼小姐也总是回答我,到时候会打电话告诉你的。眼看就要到合同交房的最后期限了,我打电话过去,售楼小姐小姐突然告诉我,现在按揭很困难,要我转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交房时,先付80%房款),也就是说,我还要交8万多,这个对我来说,很突然,手里资金不够,朋友同学借也很困难,我很气愤,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呢?之前从未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这次我打电话过去,还告诉我,还准备下个星期再打电话给我,我听了更气愤了。我明确告诉她,我现在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很困难,她告诉我,可以退我之前付的款。我是觉得自己被骗了,不是退款就行了,再说,我是真想买房子的,把希望都寄托在这房子了,耽误我的时间,也错过了最佳购买时间。开发商该赔偿我吗?合同上没有涉及到这方面,如果要赔偿,该赔偿我多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