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商品房,产权证是我的,里面的户口是妹妹一家,请问拆迁的话他们有没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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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商品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由于父亲再婚,再婚后生育了子女,继母是外地的,现在办理迁到北京户口的手续,需要有住房,爸爸名下无房,户口都放在我家了,请问这种情况,他们有房屋的继承权吗?如果房子拆迁,他们是否能获得拆迁的利益?
2017-07-26 13: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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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该房屋是你个人财产,不是你父亲的财产,所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和户口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要拆迁,需要根据拆迁政策获得补偿,你作为所有权人,房屋所有的补偿肯定是归你所有的,但如果政策规定,有针对户口的补偿,那么谁的户口补偿归谁,对你的补偿也没有任何影响,不冲突。
在法律上讲,拆迁补偿只是给产权方的,谁有房屋的产权,拆迁补偿就给谁。不过,如果租房人所租的房屋是用于商业经营的话,那么,拆迁时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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