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军人,我和女朋友从2008年12月相识,2012年办理结婚,但未领结婚证,自相识到现在共和我提出30多次分手,动不动就闹我,不信任我,生气了就关机好几天找不到人,购房后,一生气就说卖房子,我觉得生活没有尊严,现在我实在无法忍受他的性格了。今14年6月份分手。我们去年7月购房,房子是她交的首付25万,其中18万是... 展开
您好,我是一名军人,我和女朋友从2008年12月相识,2012年办理结婚,但未领结婚证,自相识到现在共和我提出30多次分手,动不动就闹我,不信任我,生气了就关机好几天找不到人,购房后,一生气就说卖房子,我觉得生活没有尊严,现在我实在无法忍受他的性格了。今14年6月份分手。我们去年7月购房,房子是她交的首付25万,其中18万是她自己的,另外7万是她借的,房照写的她的名字,贷款30年,每月还款1600。购买后装修和家电是我负担的,大概10万左右。如今因感情不和,我提出分手。当时我们都同意分手了,后由于她去外地工作,7万的欠条和每个月的按揭她无法负担,今要求与我复合,我不同意,她就要求让我负担当时购房的7万欠条,被我我拒绝。结果他说话挺狠的,说得了抑郁症,现在要自杀,还要闹我等。。声称她不好我也别想好。。。现向律师求教!1、分手后我拒绝任何经济给予有问题吗?2、她说他现在破罐子破摔无所谓了,来部队闹我我应该如何维权?3、当时我支付的装修、家电费用可否要求退回?4、她说她与我分手后现在得了抑郁症,如果她想尽办法得到患病证明,并以这种方式起诉我要求赔偿,请问我有这个赔偿的义务吗?5、如果说她因此事真的自杀了,她的家人所求赔偿,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