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很多都是双方口头约定,怎么辩?
租房开旅馆,证照齐全,房东15年12月合约到期不续约,要求赔偿些装修损失,房东不同意,说可以给你们再开几个月不交房租作为补偿,今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要求付近几个月的房租和违约金,我应该怎么申诉对峙?
其他答案
第一,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如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口头协议也许遵照执行,第二,履行过程中经相关方同意变更可依照处理,第三,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情热线咨询
2017-07-15 16:2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