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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安阳北关区村民,我村东头有基本农田四十余亩,2009年征收的时候和村名签订的合同3农民对自己名下的土地转让以后还有没有对开发商的监督权?

您好!我是河南安阳北关区村民,我村东头有基本农田四十余亩,2009年征收的时候和村名签订的合同,用途是公交车站,补偿价格是五万五千元!但是八年过去,占地方却弄了一个练车厂,最近又说弄环城轻轨,因为当时村名和园区有口头约定,办理土地是用证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时候将给予村名当时的市价补偿,当时村民考虑建公交车站是好事,就同意了签订... 展开
ask8591824390|2017-07-12 15: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280727028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2017-07-12 15: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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