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去公证处公证是否可防止业主把房子再卖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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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明白,你想公证什么,目的是什么,两者有逻辑关系吗?“拿买房交易合同去公证处公证”。要公证处为你办什么事?纯粹是公证合同的有效性? 涉外的房屋买卖合同,交易管理部门是强制要求合同公证的。那是确保交易的双方在合同订立上无瑕疵,规避日后可能会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非涉外的合同可以双方自愿去公证,但不强制。
2017-07-10 12: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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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方没有房产证,因此公证处不会受理公证。建议将购房协议交由律师审核,如有问题,律师可以帮助修改并进行见证,以便保护你的合法权利。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我知道了,您说的三方合同应该是针对动迁房的"强买强卖"合同,这种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买方来说风险比较大,因为到时候房子涨价多的话房东可以违约.没有办法约束房东一房二卖,如果他卖的价格高与赔付你的违约金的话,房东有很大机率会选择一房二卖的,大不了到是赔你钱就是了.当然这是对不守信用的人来说,但谁又保证在钱的面前他不会去做呢.具体交房的细节是双方商量的,交多少钱您才能入住,这个是要双方谈判的.
他修建的房子在工商局有备案,房产局有注册,有独立销售权是可以买的,要有单独的房产证,具备这些条件不需要公正,你买过之后过户到你名下。如果没有公正也是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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