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法律纠纷>房产纠纷> 问题详情

我有一栋楼,租给别人做饭店,合同期未到,现在我想提前收回,请问除了付违约金外还需要赔偿什么?

ask7887593132|2017-07-10 10: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423904899

你这个租赁合同应该是有点瑕疵的,租赁合签订的租赁期限是一年,但是后面的条款又提到要续租的话就要提前通知你,这里就有个问题了,即是租赁期限的争议,到底是一年还是一季度?如果租赁期限是一年的话,那么他满了一季度即使没有通知你,但他的租赁期限还没满,是可以继续租赁的。 至于违约金的问题,虽然合同上面没有违约条款,但依法律规定,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看你们如何协商了,在没有约定具体赔偿 展开
2017-07-10 10:39
来自北京市

ask1855446077

按合同办事,拒绝提前交房。还有就是你当初租这房子是能过中介租的吗,如果是可以去找中介,让他来协商。
2017-07-10 10:3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