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和买卖不破租赁租客优先购买权的一些问题
其他答案
如果你的购买合同里面没有带租约卖的话,在原业主交楼给你的时候租客就应该搬走,至于怎么赔款这就是原业主与租客之间的事情了,
2017-07-10 19: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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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是租客明确表示,要他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必须要付给他9个月租金,(此外并没有表示出要买房的意向,这表明他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是这么规定的 转让房屋所有权是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 他应当在被告知卖房后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 超过15日没有表示的 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国法律根本没有规定要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人 只要在卖房前的合理时间告诉他就可以了 这个合理时间一般认为不超 展开
1.虽然之前他口头承诺放弃购买房产的权利,但你们没拿到字据为证,现在被他反咬,确实是偏向于他有利.2.9个月的租金是不合理的,就算业主违反租赁合同,那么按合同办事,赔偿两个月租金是合理的.3.只要赔了租金给他就有权利,否则你就继续按合同租给他,到期之后他不搬也得搬.
租客提出的付9个月房租是不合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还有他不会去起诉的,他是有优先权,那是在他要买房的前提下,可是他己经有房了,再说你们不是也问他了吗?还有至于那租赁合同是他和原房东的事,应有原房东解决好的。赔偿也有原房东赔偿他二个月租金就好了。如果他不搬走你们拿到房子后可以通过电网,管理处停水,停电呀强制他搬走。但你们最好用短信或其它书面告知,并有留底。
一、房东有无书面通知或其他证据表明已经通知过租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的话,则租户有优先购买权,目前我正在处理一个同类案由的案子,一审已经处理完毕。二、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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