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我是高速公路被征地的租地者 租地时间是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 地租一年一付 第二年使用2个月 我有何补偿

请问我是高速公路被征地的租地者租地时间是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地租一年一付第二年使用2个月我有何补偿
ask1397239181|2017-07-10 14:2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379114913

你好,你这种以租代征的方式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是违法的,补偿款应当是一次性给你们的
2017-07-10 14:3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