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卖家的个税问题
其他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展开
2017-07-04 16: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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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房产的,你的房子就看是否是唯一一套,因为产证上是你和你母亲的名字,如果你们都没有其他房产,那交易时只有200-300的税费,如果你们两个在别处都有房子,那就在加一个合同价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其中一个人有,而另一个人没有,那就交一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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