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归属4个子女的遗产房,目前其中一个女儿在住并为其唯一住房,不肯分割
应该归属4个子女的遗产房,目前其中一个女儿在住并为其唯一住房,不肯分割,其他子女提起诉讼要求拍卖均分,如果房子由法院拍卖三次流拍,会怎么样?流拍后,不能将原告赶走,他又拿不出钱,是否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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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向你说的直接拍卖,首先诉讼先继承,继承后是按份共有,如果有人起诉分割的话,法院还要看各方意见,一般不会直接拍卖。
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三次流拍后的处理步骤:第一步,抵债。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第二步,变卖。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第三步,退回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最后法院也不管了。出现第三步的可能性应当是债权人最不愿意的,因为根据规定,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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