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旬和买家签了房屋转让合同,定金5万,约定7月31前安排过户。由于中介的原因和我们的签约不慎,导致该房屋比市场价低售了十余万。于是同月我们通知中介,这房子我们不卖了,可以按合同赔偿。赔偿条款是退还定金5万,再赔偿违约金10万。5月初,中介约了买卖双方谈判,谈判内容就是买方同意加价8万,待我们产权证办下来正常过户,但没... 展开
今年4月中旬和买家签了房屋转让合同,定金5万,约定7月31前安排过户。由于中介的原因和我们的签约不慎,导致该房屋比市场价低售了十余万。于是同月我们通知中介,这房子我们不卖了,可以按合同赔偿。赔偿条款是退还定金5万,再赔偿违约金10万。5月初,中介约了买卖双方谈判,谈判内容就是买方同意加价8万,待我们产权证办下来正常过户,但没有重新补签协议。6月初,我们产权证下来了通知中介可以正常安排过户事宜了。此时买家不同意5月初的谈判结果,就是不同意加价8万,要求执行最初签订的合同。通过再三和中介确认,买家态度坚决不同意加价。由于房价涨了很多,我们本是想卖出重新置换新房的。于是我们不得已违约,同意赔偿10万给买家。但买家以房价涨了为由,拒绝10万的赔偿,要求赔偿18万。我就是想买家的诉求合不合理,如果上了法院会怎样判,我们能接受的就是赔偿10万,毕竟我们也只收了5万定金。现在买家拒绝沟通,我们收的定金退给他们,也不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