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未按时办理,如何索要违约金
接房两年半了(2014年12月31日签订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办好,合同上写的是接房360未办成房产证,出卖人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请问此违约金是按日计算的吗?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说明?
其他答案
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展开
2017-07-01 16: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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