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业委会召集全体业主投票,要按物业公司的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涨幅达40%。这种涨幅明显很难能得到支持,物业的管理水平早已被大家不满,所以业主已明确表示过反对(没有具体统计过,至少我至今还没听谁说同意这个标准)。在业委会给的投票表中说明:不参加投票的,即或,没有正式提交投票的,全部按同意票处理。另有,此业委会早在去年... 展开
前一段时间,业委会召集全体业主投票,要按物业公司的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涨幅达40%。这种涨幅明显很难能得到支持,物业的管理水平早已被大家不满,所以业主已明确表示过反对(没有具体统计过,至少我至今还没听谁说同意这个标准)。在业委会给的投票表中说明:不参加投票的,即或,没有正式提交投票的,全部按同意票处理。另有,此业委会早在去年成立后,有很多违规的操作,部分业主已经拿到了证据,一句话,是不得人心了。我相信大家是讲理的,不是无理取闹。此次唱票,他们将时间放到周一的早上9点,也就是上班的时间,目的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公布的所谓有700多张反对票,2000张左右(数字可能略有小的出入)赞同票是否合法?业主们应该用哪些法律条文和规定,如物权法之类,为自己维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