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是否算商品房面积
我在2013年3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3月12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房屋没有建好,销售人员介绍,该套房有三个露台(没有上盖的阳台),都是送的,不算面积。2014年6月21日交房时却被告知其中的一个露台(没有上盖)按阳台计算一半的面积。与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的解释是他们按“《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哪位律师向你保证打赢,难道你还真相信他?如果真有这样的律师,你可要当心了。你与开发商之间有约定的应当首先适用约定,如果是口头约定需要你举证。面积计算应当适用新规定。 我的补充: 2014-06-22 09:08
2017-06-24 17: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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