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出了大部分房款,带全部装款项。女儿仅贷款2o万。娘俩签订了购房协议从法律上要如何认定?
我买房出了大部分房款,带全部装款项。女儿仅贷款2o万。娘俩签订了购房协议,明确了母亲对此房有居住权,卖买权,赠与权,出租权等房屋所有权利。因贷款之故房产证上只有女儿一人名,请问现在我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我要如何维护自身对房产的权利?我俩娘母所签的购房协议,从法律上要如何认定?我要求确定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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