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其他答案
你好。你所描述的两条附加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涉及专项培训服务期和涉及保密的事项才可以约定赔偿金。并且,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也无需赔偿公司。对此,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或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17-06-17 11: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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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5元,普通程序是10元,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是简易程序,有的法院直接收5元,如果转成普通程序的话再补交5元,也有的法院收10元,如果简易程序结案的话再退回5元。
你的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一、所谓张某等人具有“双重身份”,我理解是,张某等人在具有物业公司职工身份的同时,具有该物业公司的股东身份。因此,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在这个案例中两者虽有关联,但不能混淆。 二、“物业公司向张某等人下发了通知,称他们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费,违反了签订的《停薪留职的协议》, 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的理由是难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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