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鸡泽凤凰城二期16号楼意向购房户,于2010年春季交了首付款8万
我们是鸡泽凤凰城二期16号楼意向购房户,于2010年春季交了首付款8万元,并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书。书中承诺于2012年3月31日前交房钥匙,如果逾期不交房,将按法定数额为购房户按日返还滞纳金,并可在鸡泽县任一处房产商处购买单元房,所需差价由凤凰城补交。但直到今天,单元楼仍未动工建设,售楼部却未能履行当时任何一个承诺。并且对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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