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留下一处房子,膝下有三姐弟老大,我妈(有一儿子);老二,我是不是不能分得房子的部分归属权?
我爷爷去世,留下一处房子,膝下有三姐弟:老大,我妈(有一儿子);老二,我大舅(有一女儿);老三,我小舅(有一女儿)。【我妈去世了十多年】平时是小舅他女儿负责我爷爷的生活(小舅在外地,请了保姆),大舅很少参与,我在外地,难得回去一趟。房子归属:小舅,大舅,小舅女儿,他们三人分,具体比利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不能分得房...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展开
2017-06-12 15:4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