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第一步 原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 第二步 银行经审查同意的,由银行、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售房人转让住房,售房人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第三步 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住房转让合同。 第四步 购房人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可以为售房人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 展开
2017-06-10 09:23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1、经建行同意,卖房人(原按揭借款人)与买方(二手房按揭借款申请人)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2.向建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3.建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建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4.借款人委托建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展开
二手房转按揭是指对仍处在按揭中的房产进行再次买卖,该房产的买方仍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偿还该房产尚未清偿的按揭房款的一种按揭贷款方式。 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