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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要回此房?或有没有让对方补偿我们的方法?

本人是某公安局工作人员,31岁,公务员,2011年3月一时糊涂就把国家给的公务员房子的指标卖给了别人,并且收了两万元现金。然后给对方写了两样东西:是我们哈萨克语言写的.1.收条:内容收了2万元现金.2.合同:内容大概如下1.本合同已通过双方同意.2.我把某某房卖给了某某同志.3.某某同志自己去办此房的各项手续.年以后某某同志... 展开
ask2047216609|2017-06-09 09: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792279346

建议和律师面谈
2017-06-09 09:57
来自北京市

ask2169045814

1和房产公司联系,确认这个房子到底是以谁的名义买的。如果是以对方的名义买的,那么现在就和你没有关系了。2如果是以你的名义买的,他付的钱,那么你还是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因为这套房子属于单位福利分房,即使房产证下来,也有过户的限制。不属于可以自由流通的房屋。3总之,这种反悔的行为很幼稚很没有道德。毕竟即使官司你打赢了,你耽误了对方及时购买自家想要的房屋。--这条你可以忽略。
2017-06-09 09:48
来自北京市

ask933606311

不知是不是这样
2017-06-09 0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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