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纠纷
其他答案
第四条的意思是甲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而不是说一年的租期届满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身你们签的就是一年的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是要确认是否续租而已,就算不通知他,也是该几号到期就要终止合同的。所以我觉得甲方并无过错。不能同意乙方延住一个月的需求。如果你不涨租金,那么合同到期时可以让他交一个月的房租,再住一个月,租谁不是租呀。如果租金有变就让他搬家。
2017-06-05 1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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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奇怪的是,从问题介绍看,税费是对方支付。现在缴纳个税和你的利益没有关系,你解除合同干嘛?如果你问题上有笔误,税费是双方各自承担或你承担,你可以考虑以重大误解为由,申请撤销合同。还是回答问题。你们的合同显然是有效合同,可能双方对合同内容有不同的理解,这个没关系,各自发表自己的主张,法院会依法认定。对于有效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这个解除可以依法解除,也可以违法解除,总之能解除。对于违约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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