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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让土地到造好房子一般要三到五年时间,对于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最长也就是70年,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会少于70年。 而地下车位,从物权法出台到现在,应该说已经非常明确:为了个人(业主)的利益,除非有约定,否则,地下车位就是作为配套设施一同出售给业主的。 假如已有约定,那么地下车位不作为附属设施的话,那如果开发方要卖70年也是合法的。
2017-06-01 10: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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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产权每个地区会略有不同,一般而言最高不超过50年。 由开发企业拿地的性质来决定的。从40-50年之间吧,一般的是这个年限。 但有的相关人员认为也应该提高到70年,但是还没落定的
您好,义乌唐正装饰很高兴为您解答.车位产权分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两种车位产权归属问题.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面,以划线分割标明的停车设施,必须要得到政府颁发的.通常来说,当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者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的房屋单元之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和产权转移登记,房屋的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同拥有了该小区的全部土地使用权,那么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使用车位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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