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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在17年3月15签订了卖房合同,买房交了定金,之后又付了首付款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房子在17年3月15签订了卖房合同,买房交了定金,之后又付了首付款,现在他说自己由于国家政策调控没有了购房资格,要求退还已付的款项,应该怎么处理
ask9535923763|2017-05-29 16: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712799880

您好,如果对方确实是因为政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主张无责任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述具体情况,帮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2017-05-29 17:47
来自北京市

ask2017562524

你好,如果真的是因为限购政策没有购房资格,那么需要和平解约;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2017-05-29 17:42
来自北京市

ask8736266029

如果属于政策法规,需要退费
2017-05-29 17:26
来自北京市

ask2064494990

因国家政策导致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般双方都不构成违约,但如果是因买方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买方可能构成违约。尽量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与我联系。
2017-05-29 16:59
来自北京市

ask496466081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2017-05-29 16: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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