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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有关“想出售自己新购刚满一年的”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请问:本人现在想出售新购刚满一年的经济适用房,需要额外交哪些税、费?或者国家对想出售“入住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有哪些限制政策?(06年1月份办理的入住并已有房产证).
我挤个房|2007-05-17 01:18

其他答案

horse_house

经济适用房五年内是不准转手的,不是税费的问题,国家出台这样规定是本着经济适用房切实为无房困难户所有,如你在五年内转手,国家会收回房屋,退还你买房款,差价部分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你要转手5年内的经济房,只能退给国家,这样一来,你卖房的目地就落空了,所以你在做此事时一定要周密的计划,税费真是小事,收了你的房子就亏大了,暗地操作,小心小心,其中税费只能在5年后结算,现在万不可变更,否则就是不打自招了。
2007-05-17 01:23
来自北京市

油条和豆浆

你好!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是不允许交易满五年后交易税费: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手房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5.5%(卖方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缴纳)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证件工本费:80元
2007-05-17 01:23
来自北京市

施特劳斯的小狗

<壹>先来了解一下国家相关规定内容:a.经济适用房五年内是不准按市场价出售;b.如确需转售的,可以按照原价出售给持有<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的购房人;c.出售的具体税费计算如下(假设您的房子是100平米,购买时单价为3000元/平米):==卖方需要承担的费用:@个人所得税:30万元x1%=3000元,@营业税:30万元x5.5%=16500元@印花税:30万元x0.05% 展开
2007-05-17 01: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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