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使用107 胶不能使用铁制容器,以免胶质变黄,影响质量。 4. 作业条件要求: a. 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涂料工程完工后进行。 b. 必须待楼地面等湿作业装饰面施工完成后,并具备不致于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 c. 基层含水率:混凝土和抹灰面不得大于8%;木材制口面不得大于12%。 5. 基层处理 a. 裱糊前将凸出基层表面的设备或附件卸下,保存妥善,待裱糊完成后再行 展开
3. 使用107 胶不能使用铁制容器,以免胶质变黄,影响质量。 4. 作业条件要求: a. 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涂料工程完工后进行。 b. 必须待楼地面等湿作业装饰面施工完成后,并具备不致于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 c. 基层含水率:混凝土和抹灰面不得大于8%;木材制口面不得大于12%。 5. 基层处理 a. 裱糊前将凸出基层表面的设备或附件卸下,保存妥善,待裱糊完成后再行安装复原。 b. 裱糊前应将基层表面的污垢尘土,浮松泵面、漆面、油污等清除干净,泛碱部分宜用9%的稀醋酸中和冲洗。 c. 块料拼装的基层如石膏、木胶合板等,钉帽应打入基层表面,并涂防锈漆防止钉帽锈蚀,钉眼用油性腻子填平。 d. 抹灰面、凝土面应用腻子执补后,满刮腻子一遍,用砂纸打磨平整;木料面、纸面、石膏面用油性腻子局部找平,并磨平整;无纸面石膏板面应满刮石膏腻子一遍,用砂纸打磨平。 e. 基层执补磨平后表面应平整洁净,经检查符合技术要求后,表面满涂稠度适中稀清油(或底胶)一遍,涂扫时应薄而均匀,不应有流坠油痕,待涂层面干燥后(干燥程度以涂面不粘手为准)可进行裱糊。 f. 稀清油配比(重量比)酚醛清漆:松节水=1:0.4 底胶配比(重量比)107 胶:水=1:1 木胶合板面宜用混色漆刷底,色泽视壁纸而定。 6. 一般程序 裁纸 纸背闷水 纸背涂刷胶粘剂清理基层找补腻子 干后墙面涂刷清油(或底胶) 墙面划出垂直线满刮腻子 干后砂纸磨平纸幅上墙 拼缝对花 裱贴刮压理平整理纸缝清理和刷净纸面 7. 裱糊 a. 裁纸:分幅拼花裁时应注意花饰图案的连贯和花饰正侧方向,一般裁尺寸宜长于实际尺寸3~10cm 以保证裱糊的密实。 b. 壁纸、墙布应有样用整幅对花拼缝,阳角处不得有拼缝,并应转过10~15cm 处包角压实。阴角处的拼缝应转过阴角2~5cm,并应顺光搭缝。 c. 裱糊第一幅壁纸、墙布必须要有基准线。 d. 基层涂胶粘剂的宽度,宜比裱糊纸幅宽约3cm,涂刷要薄而均匀,不宜过厚。 e. 壁纸及墙布的裱糊工艺要求: 9 8. 质量标准 a. 保证项目 (1) 所用材料的品种、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2) 壁纸、布必须粘贴牢固、无空鼓、翘边、皱折等缺陷。 b. 基本项目 (1) 裱糊的墙饰表面色泽应一致,无斑污,无胶痕。 (2) 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图案端正,拼缝处花纹图案连接吻合距离 1.5 米处正视不显拼缝,阴角处拼缝应顺光搭接,阳角无接缝。 (3) 裱糊的墙饰与镜线、贴脸板、踢脚板、电气槽盒等交接紧密无缝隙、无漏贴和补贴,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 9. 工程质量通病 a. 纸边张口:是胶粘剂局部不均匀或过早干燥所致可以加涂胶粘剂重新粘贴压实。 b. 纸面出现皱摺:是由于纸幅未有充分闷水湿润、纸面伸缩不均匀或操作不当所造成,可在胶粘剂未干前撕起纸幅重新粘贴。 c. 纸面出现气泡或胶粘剂积聚产生鼓泡:可用裁切在该处将纸面切开,挤出气体或多余胶粘剂,再压平压实。 (四)吊顶工程 1、 材料: (1) 各种材料级别、规格以及零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2) 各种材料应有产品质检合格证书和有关技术资料,配套齐备;2、 作业条件: (1) 所有现场配置的粘接济,其配合比应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配,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2) 吊顶施工前,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后进行;(3) 对原有孔洞应填补完整,无裂漏现象。 (4) 对上工序安装的管线应进行工艺质量验收;所预留出口、风口高度应符合吊顶设计标高。 3、 龙骨安装: (1) 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要求,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其水平允许偏差±5mm;(2) 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吊杆的吊点坐标位置;(3) 主龙骨端部吊点离墙边不应大于300mm;(4) 主龙骨安装完成应作整体校正其位置和标高,并应在跨中按规定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5) 如主龙骨在安装时与设备、预留孔洞或其他吊件、灯组、工艺吊件有矛盾时,应通知设计人协调处理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6) 主龙骨与吊杆应尽量在同一平面位置。如发现偏离应作适当调整;(7) 主龙骨安装应留有次龙骨及罩面板时吊顶整体变形;(8) 如设计无明确要求,主龙骨应设在平行于吊顶短跨边;4、 罩面板施工: (1) 通常情况下当采用木板、胶合板、纤维板、石膏板做吊顶的罩面板时,多用钉挂式;当用钙塑板、岩棉板、矿棉板、刨花板时多用搁置式;当用金属装饰板时多为挂扣式。 5、 质量标准: (1) 保证项目: a、 所有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机器骨架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b、 吊顶龙骨及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外形整齐、美观、不变形、不脱色、不残缺、不折裂。 (2) 基本项目: a、 吊顶安装完毕不允许外来物体撞击、污染。 b、 已带图案、花饰应统一端正,找缝处花纹图案吻合、压条应保证平直。 c、 在完成吊顶后,应进行实测。通常情况下,通道在10m内,大面积的礼堂、厅堂等以两轴之间抽查不小于10 测检点。 6、 允许偏差: 7、 质量通病的防治: (1) 各种外露的铁件,必须作防锈处理;各种预埋木砖,必须作防腐处理;木骨架、木质罩面板背面必须做防火涂层处理,其防火涂料应为地方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并保存好产品证书以备案;(2) 吊顶内的一切空调、消防、用电电讯设备以及人行走道,必须自行独立架设;(3) 所有焊接部分必须焊缝饱满;吊扣、挂件必须拧夹牢固;(4) 控制吊顶不平,施工中应拉通线检查,做到标高位置正确、 大面平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