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三年前从拆迁户手中购买二手房,当时按120平30万,也就是2500一平
我于三年前从拆迁户手中购买二手房,当时按120平30万,也就是2500一平,现建成后实际面积是135.58,要补差价。因为当时签合同时没有约定不差价的价格,现在房地产按照现行价格8000收取差价费。我觉得不合理不合法,麻烦律师给我分析下
其他答案
实际上你三年前从拆迁户手上购买这套房子时就不合法,因为有明文规定拆迁房在原房主取得合法产权证后达到政府要求的年限前不允许买卖,而原因就是为了防止你说的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你现在是骑虎难下,你自己考虑一下吧…
2017-05-24 1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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