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征收土地,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在没有征收公告,没有补偿协议情况下这个问题正常吗?
你好!街道征收土地,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在没有征收公告,没有补偿协议情况下,村干部给了张征地通知,领了钱就把土地拿走,盖的章还属于街道干部和会计的章,这个合理合法吗?山东省莒县城阳街道基本农田给农民的补偿标准是9000一亩。律师同志,这个问题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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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建议您咨询律师,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2017-05-23 15: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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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严重违法的,基本农田的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并且补偿标准也实际不合理的。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们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 逯见涛 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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