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看这封邮件。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于1992年过世,他生前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是自己的私房,另外一套是公司分的公房。我爷爷过世后,将公司分的公房作为婚房让我父母居住,我们在那套房子里居住已20余年,虽然是单位房,但我父母未享受单位的福利,其间所有的房费及水电费均由我父母独自承担。几年前我奶奶将他... 展开
您好!首先感谢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看这封邮件。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于1992年过世,他生前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是自己的私房,另外一套是公司分的公房。我爷爷过世后,将公司分的公房作为婚房让我父母居住,我们在那套房子里居住已20余年,虽然是单位房,但我父母未享受单位的福利,其间所有的房费及水电费均由我父母独自承担。几年前我奶奶将他们的那套私房以8万元的价格卖出,分给我两个姑姑每人各一万元,留有6万元自己持有。年我们居住的单位房要拆迁,公司提供了新的福利房供单位职工和单位的拆迁户居住,我们问奶奶是否要买此房,她说她没有钱所以不买,如果我们有钱就让我们买。而因为我奶奶还健在,于是我父母便以我奶奶的名义购买了此房(经老人同意)。我奶奶将之前卖私房余下的不到6万元钱赞助给我们,房款一共二十余万元,加上装修及家具费用共计二十六万至二十七万元。这套房子的房款及所有装修和家具费用都是由我爸妈全额缴的,并留有票据。相当于老人赞助给我们的钱用做装修费。现在这个房子是我们一家三口和我奶奶一起居住。搬进新房后因相处不和睦,且两个姑姑不愿将老人接过去和她们住,所以现在奶奶和姑姑想要分这套房子,认为这个房子是我爷爷的,她们也有继承权;而我们家认为这套房子不属于我爷爷临终时的遗产,并且房款是我们全额付的,应该归我们所有。(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应该是属于谁的,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胜算有多少?如果法院要分房,那么是以当时的福利价分还是以现在的房子所在位置的市价分?另外,奶奶一直由我们家照顾,但因为长期家庭生活不和,我们认为老人应该由3名子女轮流照顾,但我的两个姑姑并不同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够解决我们的问题,在此对您表示十分感谢!祝您事业蒸蒸日上,生意兴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