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现金部分没有进行公证,婚后算共有财产吗?(来自重庆公安局集资建房小区)
我婚前的财产都是现金,结婚时没有进行公证,我是2008年8月结的婚,在2007年3月份的时候,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交了10万元的房款,婚后又分别于2008年12月和2010年3月用婚前的现金交了40万,如果离婚的话,这套全部由我自己婚前现金交的房子算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其他答案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7-05-20 08: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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