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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

二手房交易合同约定:买方承担维修基金、税费等费用。但在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该房屋的维修基金已由卖方缴纳了。请问:是否是应该要求买方在房屋过户前将维修基金的钱交给卖方?如果是,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只需要卖方提供收据还是有其他手续?谢谢!
ask1668616770|2017-05-19 11: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388030068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2017-05-19 12:35
来自北京市

ask2081992404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要求买方支付。
2017-05-19 12:29
来自北京市

ask6341436665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2017-05-19 12:18
来自北京市

ask2313363271

你好,可以要求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017-05-19 12: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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