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借故拖延缴税时间,如何处理
您好。房子归属北京朝阳,委托我爱我家于2016年3月28日签署三方居间购房合同,买家当日支付10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约定:待缴税之日,将剩余款项一次性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支付卖家。按照中介的操办,本应该在5月初完成缴税,现在买家以提高房产交易金额为由,要求注销网签,重新办理交易手续(即以新的交易金额重新办理网签等后续手续,目的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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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可以按合同主张权利;我成功代理过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我的补充: 2016-05-12 20:27
2017-05-14 15: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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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合同出现纠纷,关键在于合同的内容是否有相关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根本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搜集有利证据及时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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