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买,签合同没过户,被抵押,官司如何打?(来自绵阳金菊街单位房小区)
房屋卖买,签合同没过户,被抵押,官司如何打?我于12年12月全款付清购得一房,只签合同没过户,人入住。13年7月10日准备过户时,发现被前房主于13年6月8日抵押给银行了。经查前房主于3月7日登报挂失了房产证,4月12日补办了房产证,6月8日抵押给了宝鸡市公园路农业银行,贷了18万分期付款。现在他人跑了,银行的贷款也不还。请... 展开
其他答案
抵押权属于物权的一种,你虽然已经购买,但未及时过户,不享有物权,享有的只是债权,银行的抵押权有效。你可以依照买卖合同要求办理过户,但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有效,你可以向出卖人主张相关赔偿,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7-05-05 16: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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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李律师解答:首先,买卖房产应及时过户,其次,你要房,就及时起诉卖房人,再考虑如何解除抵押。房子登记是谁才是谁的,与房款、居住使用关系不大。如需律师服务,及时联系。
你签订的合同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银行的抵押合同也是有效的,银行抵押是银行并不知道房屋出卖且其权利外观即房管所登记为前房主,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你撤销不了人家的抵押合同,抵押权依法设立。你现在可以解除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你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那即使过户银行依然享有抵押权,对你极其不利。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上合同书面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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