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商品房契税的计税依据?
我于2006年11月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报价2380元/平米,实际成交价格2280元/平米;2007年元月交纳契税,征收机关是按照2380元/平米征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契税的计税依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并说明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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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chen1122:你好! 1、2000多的房价, 与开发商还价100元/平米应该属于正常范围。 2、征收机关认为你的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也不应该按开发商报价2380元/平米征收,而是应该按评估价征收。 当时你应该根据行政复议的法规,向当地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现在你只有提起行政诉讼。
2007-05-16 01: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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