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5月14上班途中遭遇车祸,2017年1月11日拿到深圳市工伤认定书是由谁赔偿?
您好,律师。我是2016年5月14上班途中遭遇车祸,2017年1月11日拿到深圳市工伤认定书,3月14日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七级工伤,公司到现在也没有给我提到赔偿问题,请问一下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以哪个时间为准,我知道是有一年的时效的?并且我想知道如果我在此时申请取消劳动合同,应得到哪些赔偿,是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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