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水田是2004年征收,征收时是用建新华书店,一直空闲到2017年又被新华书店转卖出请问我们可以要求补偿吗?
你好,我们村水田是2004年征收,征收时是用建新华书店,一直空闲到2017年又被新华书店转卖出,请问我们可以要求补偿吗?
其他答案
您好,可以要求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经予的补偿包括: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补助和奖励;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2017-04-21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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