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当时大队批给时,无经济来源,后表哥在没有
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当时大队批给时,无经济来源,后表哥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建房,至今,我母亲想拿回宅基地,却遭到表哥全家人各种无理取闹的阻拦!已经去所在办事处查询,当时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是我母亲的名字,想问这种登记在法庭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后在拆迁时会不会产生地随房走,房随地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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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根据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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